为切实加强学院食品安全管理,杜绝和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,推进平安校园建设,按照《濮阳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14年中秋、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濮政食安办[2014]24号)要求,9月5日上午,副院长仝瑞、后勤服务中心总支书记王继相及中心质检科、饮食服务部、综合服务部负责同志到学生食堂、校内超市等经营场所对食品、饮品进行了专项检查活动。仝瑞带领后勤服务中心人员深入学生食堂操作间、配菜间、库房等场所,对食堂的原材料质量、加工制作流程、环境卫生状况等进行了详细查看;重点抽检了学院超市中的奶饮制品、糕点类、散装食品等多个品种,并查验了经营者的有关证件。最后,仝瑞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:一要提高认识。加强对经营商户食品安全教育,从思想上提高经营者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;二要强化监管。切实加强对经营商户的日常管理,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;三要狠抓落实。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,做到严管重罚。四要确保食品安全。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,直接影响全院师生身心健康,要认真履行各自责任,杜绝安全隐患,确保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。(后勤服务中心)